上海市民办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成果通讯鉴定表
项 目 名 称(鉴定组织者填写) | | 预期成果形式(鉴定组织者填写) | | |||||||||
成 果 名 称 | | 最终成果形式 | | |||||||||
鉴定专家姓名 | | 年龄 | | 职称 | | 研究专长 | | 总分(鉴定组织者填写) | | |||
专家所在单位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联系电话 | (手机) (宅) |
上海市民办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成果评估指标体系 | ||||||
指标 | 权重 | A级 | B级 | C级 | D级 | |
创 | 理论创新 | 4.0 | 具备下列任何一项即可: 1.提出新的理论观点,研究有所深入 | 具备下列任何一项即可: 4.对某领域的某一问题作出新的分析和概括
| 具备下列任何一项即可: 2.运用正确的方法作出新的分析 3.分析论证角度比较新颖 4.系统收集、梳理了新的资料
| 缺乏深入研究, 新意很少 |
109 | 87 | 65 | 4 3 2 1 | |||
完 | 可靠性 | 1.0 | 理论前提科学,资料准确充实,研究方法科学适当 | 理论前提科学,资料、研究方法等个别方面有欠缺 | 理论前提科学,在资料、研究方法等某些方面有欠缺 | 理论前提、资料、研究方法等方面有严重欠缺 |
109 | 87 | 65 | 4 3 2 1 | |||
逻辑性 | 1.0 | 概念明确,逻辑严密 | 主要概念明确,合乎逻辑 | 主要概念较明确,条理清晰 | 概念不明确,条理欠清楚或逻辑混乱 | |
109 | 87 | 65 | 4 3 2 1 | |||
规范性 | 1.0 | 引证规范,所有引用资料、观点来源清楚 | 引证较规范 | 引证基本规范 | 引证不规范 | |
109 | 87 | 65 | 4 3 2 1 | |||
成 | 学术价值 | 3.0 |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即可: | 对解决理论或现实中的重要问题有推动作用 | 对学术研究或认识、解决现实问题有所推动 | 对学术研究或社会发展没有作用 |
109 | 87 | 65 | 4 3 2 1 | |||
等级建议 | 对成果质量的综合评价和总体意见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 ||||
出版建议 | 对成果公开出版的价值和意义的总体评价 | 值得出版 □ 可出版也可不出版 □ 不必出版 □ |
填表要求:1.请在通读鉴定成果的基础上填写此表。您如果认为该成果有违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有违中央现行方针政策,或有学术剽窃行为,可不打分,但要在通讯鉴定表的“鉴定意见”栏目中说明理由。
2. 请在每项指标的相应分值上划圈,不能漏划,也不能多划。不必计算总分。
3. 请在“等级评议”和“出版建议”栏中相应的“□”中划“√”。
4. 填写“鉴定意见”应字迹清楚、工整,本栏目不够可加附页。
5. 鉴定评价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鉴定专家要对自己的鉴定意见和结论承担学术责任。
6. 本次鉴定劳务费的个人所得税由上海市民办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办公室统一代扣代缴,请您务必准确填写相关表格。
鉴定意见
内容提示:①成果是否涉及政治敏感问题,是否存在有违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有违中央现行方针政策的内容; ②该成果创新程度、突出特色和主要建树; ③该成果的学术价值、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 ④该成果有何欠缺和不足,以及修改、提高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⑤该成果哪些观点可能或已经引起争鸣。
专家签章: 年 月 日 |
您是否愿意公开您的鉴定意见: 愿意□ 不愿意□ |